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,优化银行业市场准入工作程序,构建内外一致的市场准入规则体系,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。
《决定》对《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《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《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,主要修改事项包括:缩减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范围,优化相关任职资格条件,优化银行发行债券审批的范围和机制,以及依据中外一致原则修改部分条款等。
《决定》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。
附: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